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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你的,病原,共和,乙肝

提問: 求救!乙肝表面抗原被公司檢出陽性人事部要求我檢查兩對半,這個要求合理嗎,有什么辦法呢 問題補充: 乙肝表面抗原被公司檢出陽性,轉氨霉為16,也在正常的范圍, 現在人事部要求我檢查兩對半,這個要求合理嗎,有什么辦法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這個規定還有用嗎? 医师解答: 你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要求你查兩對半是對的。如果查出是“小三陽”或“大三陽”,你的肝功是正常的話,你則是“乙肝病毒健康攜帶者”。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規定的“病原攜帶者”,除不得從事食品工業與行業外,一般招生,招工,公務員錄用等均不受影響,并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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